为落实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,加强会议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建设工作需要,特制定本会议制度。
一、工作例会
工作例会由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办公室主任主持,会议成员为项目管理部办公室成员,其他有关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会议。会议内容主要为: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布置的重要工作;研究或决定有共性的工作处理方案;有关工程建设、对外联络等重要问题;检查和交流上周主要工作和活动执行情况,安排本周主要工作和活动。会议原则每周召开一次,时间为周一上午九时整,有变化时另行通知。会前项目管理部办公室将议题通知与会人员,与会人员应作好准备,会后项目管理部办公室将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、主要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形成纪要,经项目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确认后分发至与会人员落实执行,并报送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。
二、项目协调会、技术专题会
会议由工地代表根据需要主持召开。工地代表可根据各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,确定会议的主要内容并负责召集有关人员或专家参加会议。论证问题,应充分听取技术人员和相关专家的意见。会后由工地代表将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,经项目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确认后分发至与会有关单位和人员,并报送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。
三、各类会议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,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。
四、各类会议没有形成会议纪要的,要有会议纪录,与会人员均须签名,项目管理部办公室或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和留存。
五、本会议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