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换房职工物业、采暖费付费申请单;
2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产权证原价及复印件,如产权证未办理请附购房发票原件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
4.户口原件及复印件。
注:2010以后参工的新职工还需到劳资科开工龄证明;
版权所有大庆师范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
信息管理:党委宣传部 公安机关备案号 23060402000015
技术支持: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
地 址: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
邮 编:163721 Email:xwzx178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