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教职工:
按照2021年9月22日学校党委会决议和大庆市人民政府“两费”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(庆政办发〔2021〕1号)文件规定,我校教职工《2021年采暖物业“两费”补贴明细》《2020年采暖物业“两费”补贴补差明细》《2020年及2021年特殊情况(离异抚养未成年、配偶无业、丧偶)职工补贴资助明细》已核对完成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—26日。如有问题,请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后勤管理处 于海燕5510209、13504662696。
后勤管理处
2021年9月24日
以下为公示内容 ,详见附件:
(1)《2021年采暖物业“两费”补贴明细》
(2)《2020年采暖物业“两费”补贴补差明细》
(3)《2020年及2021年特殊情况(离异抚养未成年、配偶无业、丧偶)职工补贴资助明细》。